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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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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3.172327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731723.27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1)若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2)己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3.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及东风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拆除废料运输服务

2.项目编号:2025-ZHC-FC009

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731723.27元(含税)。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拆除废料运输服务

预算金额(元):8731723.27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卸及验收工作之日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

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若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2)己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3.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30分;

请投标人代表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如需邮寄(到付),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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