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贵阳宏耀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本项目拟建六个风电场,申请容量为580MW。其中:黔西市协和镇果坝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协和镇、永燊乡、太来乡;黔西市中建乡新黔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中建乡、中坪镇、重新镇、花溪乡;织金县桂果镇小牛场风电场申报容量为9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18*5MW,涉及三甲街道、纳雍乡;织金县珠藏镇木板风电场申报容量为9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18*5MW,涉及珠藏镇、桂果镇、猫场镇、黑土镇、实兴乡、三甲街道办事处织金县熊家场镇糯冲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熊家场镇、珠藏镇、金凤街道办事处;织金县白泥镇喻家坝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4*6.25MW+15*5MW,涉及白泥镇、熊家场镇、阿弓镇。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完成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并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下载的最新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公布表中。(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备案截图证明材料)。
3.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本标服务业绩1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飞行程序设计备案资质(在本单位飞行程序设计备案表中),提供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至少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7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毕节市黔西市、织金县风电场建设项日航空限高评估服务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宏耀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市、织金县境内;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六个风电场,申请容量为580MW。其中:黔西市协和镇果坝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协和镇、_永燊乡、太来乡;黔西市中建乡新黔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中建乡、中坪镇、重新镇、花溪乡;织金县桂果镇小牛场风电场申报容量为90MV,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18*5MW,涉及三甲街道、纳雍乡;织金县珠藏镇木板风电场申报容量为9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18*5MW,涉及珠藏镇、桂果镇、猫场镇、黑土镇、实兴乡、三甲街道办事处:织金县熊家场镇糯冲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8*6.25MW+10*5MW,涉及熊家场镇、珠藏镇、金风街道办事处:织金县白泥镇喻家坝风电场申报容量为100MW,初选机位点18个,搭配方案4*6.25MW+15*5MW,涉及白泥镇、熊家场镇、阿弓镇。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2.3服务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对项目进行航空限高评估报告编制,投标人负责通过审查,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关于同意项目建设的净空审核批复文件(同意意见)具体工作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编制风电项目群单个风电场项目航空限高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并不限于障碍物限制及净空保护区影响、飞行程序、飞机性能、电磁环境、净空查询等),包含民航管理部门要求风电场项目所需办理净空评估的所有部分,包含并不限于风机及箱变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送出线路工程塔基等所有风电场建设内容。
2.5.2完成单个项目单个报告报审、报批所需全部资料,负责项目通过军民航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取得项目通过净空审核的批复文件(或同意项目建设的同等批复文件)。
2.5.3负责项目净空审核全过程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民航、自然资源、部队主管部门等),负责报告审核评审等所有的专家费、会议费、评审费、劳务费、餐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2.5.4配合做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净空审查意见函。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551015797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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