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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6】山东省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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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示2026】山东省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开发的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

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6-076026Z0704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拟为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上线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五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67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五、开标与评标”要求执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开发的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发售领取招标文件:

1.出售:投标人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明确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类似业绩案例合同:(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5)投标人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2.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付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4时00分。

(二)本项目需要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日13时3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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