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福建省金山桔园和园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福建省金山桔园和 园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山桔园和园19#楼1号梯和20#楼1号梯电梯更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30000元,招标人为福建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山桔园和园19#楼1号梯和20#楼1号梯电梯更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山桔园和园19#楼1号梯和20#楼1号梯电梯更新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2025招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2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一”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新证)。
2.3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2025招标: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项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名义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满足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线上报名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金山桔园和园19#楼1号梯和20#楼1号梯电梯更新工程。
1.2招标内容金山桔园和园19#楼1号梯和20#楼1号梯电梯更新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0000元。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2025招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2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新证)。
2.3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2025招标: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10本项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名义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满足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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