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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南平市万星广场1号楼宿舍及中庭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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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南平市万 星广场1号楼宿舍及中庭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万星广场1号楼宿舍及中庭绿化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6.548万元,招标人为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12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星广场1号楼宿舍及中庭绿化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星广场1号楼宿舍及中庭绿化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供应商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交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

12.供应商须提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需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部分承诺事项的,则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30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磋商保证金金额:12654元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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