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购买并安装两台(套)制氮机1200m3/h,压风机两台(套)50.25m3/min,高压配电柜八台(两进一联络,五控制)。2、拆除原有三台(套)制氮机1200m3/h(含压风机),两台(套)压风机34.4m3/min、两台(套)31.5m3/min空压机。3、安装两台(套)制氮机1200m3/h,配压风机配52.5m3/min;两台(套)压风机52.5m3/min,高压配电柜八台(两进一联络,五控制,PT设在进线柜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3)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质或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出具安装委托证明,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6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9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七、其他
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XJMB-2025-058
2.项目名称: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压风制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内容:1、购买并安装两台(套)制氮机1200m3/h,压风机两台(套)50.25m3/min,高压配电柜八台(两进一联络,五控制)。2、拆除原有三台(套)制氮机1200m3/h(含压风机),两台(套)压风机34.4m3/min、两台(套)31.5m3/min空压机。3、安装两台(套)制氮机1200m3/h,配压风机配52.5m3/min;两台(套)压风机52.5m3/min,高压配电柜八台(两进一联络,五控制,PT设在进线柜里)。
4.交付使用期:50日历天(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
(3)投标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质或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出具安装委托证明,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1)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2)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9日,10:00至13:30,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9.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6: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9月30日16:00
(2)谈判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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