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购置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购置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购置电动叉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2.15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置电动叉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置电动叉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购置电动叉车(招标代理编号:07-10-04A-2025-D-F-E14183),已由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购置电动叉车。
2.2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3项目最高限价:¥1221500.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2.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供货。
2.5招标内容:
1)购置4台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其中:3吨的1辆(配侧移包夹)、2吨的3辆(1辆配旋转包夹、2辆配侧移包夹);
2)购置3台两吨的电动托盘搬运叉车;
3)本项目所购置叉车的上牌、运输、保险、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所投招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障缴费证明以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缴存单据、缴纳清单等)、完税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社会保障缴费证明要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阶段,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要求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采购项目不良供应商名录清单》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以招标人现场提供的名单核准)。
3.8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决文书等法律文书中,投标人(包含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法定代表人“姓名”“行贿;”委托代理人“姓名”“行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其他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存在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4投标人如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的,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如项目要求),且自行承担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破损或丢失或因物流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后果,并默认认可开标环节的密封性检查结果、唱标结果及其他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电子平台网上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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