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河南省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河南省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固定承销年化费率上限为债券实际发行额0.25%/年,招标人为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08时0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受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安阳殷商产业集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2.招标编号:YLGJZB-2025-09-14;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固定承销年化费率上限为债券实际发行额0.25%/年;
2.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5.1.服务内容:采购人因资金需求,拟向有权部门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的面向有实力、有业绩、具有丰富发行经验的证券公司担任本项目债券方案的主承销商(具体发行额度和期限以有权部门批复为准)。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应提供债券相关发行承销服务,具体为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发行债券的报批工作,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推荐、资金募集到位和发行后服务,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2)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展相关工作;
(3)制作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如募集说明书等;
(4)向交易所报送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材料;
(5)跟进审批制度,推进注册发行流程;
(6)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7)在本次发债获得拟挂牌转让交易场所的无异议函后,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8)负责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登记以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2.5.2.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2.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4.服务质量:
(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且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2.6合同履行期限: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到期日的承销服务,包括债券存续期内的后续服务。至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3)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各联合体成员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需提供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登记,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牵头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并成功发行过公司债券至少一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年度报告公示)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料;
(3)业绩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证件的要求
(1)所有的证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所有证书应该在所载明的有效时期内。
(3)如果有的证书在年审(年度报告公示)、换证、升级、遗失期间,应该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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