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超长期国债补贴,招标人为北京中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5部电梯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4部电梯进行更新,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应及安装,电梯相关部件的拆除、电梯深化设计、供应、运输、仓储、卸货、安装、调试及最终交付验收,交付后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书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6)投标人需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7)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小区电梯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BIECC-25CG20448
3.预算金额:人民币209.63426万元,其中枣园小区:人民币129.811579万元;滨河西里
标
南区安装公司小区:人民币79.822681万元。
4.资金来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超长期国债补贴
5.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拟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枣园小区5部电梯及滨河西里南区安装公司4部电梯进行更新,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应及安装,电梯相关部件的拆除、电梯深化设计、供应、运输、仓储、卸货、安装、调试及最终交付验收,交付后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6.完成期限: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电梯更新工程,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书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6)投标人需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7)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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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报名人如为被授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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