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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日期:2025-08-30
浏览次数:4

项目概况

楚雄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招标人为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涉及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双柏县城区1782套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涉及柏翠苑小区1214套(含“先租后售”91套),福馨苑(大坟院)小区208套,金湖秀园(原刨花板厂)小区156套,金湖秀园(原民族中学)小区156套,妥甸中学北侧48套公共租赁住房。停车位包含福馨苑小区车位35个;刨花板厂小区车位35个;原民中小区1-5栋车位34个;柏翠苑小区230个,合计334个停车位。

2.2服务内容:为涉及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2.5服务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3.2财务要求:投标时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在要求的年份内成立的,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等材料。

②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须配备2名管理人员,1名财务人员(具备相关执业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等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当前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当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4.3当前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4.4诉讼及仲裁:如实提供当前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4.5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

3.4.6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物业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采购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严禁同一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材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到资料后,招标代理公司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551015797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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