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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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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昆明市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招标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选择一家供应商对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进行服务,涉及实物商品、虚拟商品,提供用于客户参与、权益导入及兑换的小程序或H5平台及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七、其他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KMJZCG202502006/ZZ2501598B050284

三、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计划选择一家供应商对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5年“客户权益采购项目”进行服务,涉及实物商品、虚拟商品,提供用于客户参与、权益导入及兑换的小程序或H5平台及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恒丰银行昆明分行,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货品按时,按质,按量,无损坏交付。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的报价方式,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报平台上商品积分结算折扣率(分别为虚拟商品折扣率、服务费、税率和实物商品折扣率,对客活动暂定1积分可抵扣1元人民币,具体以我行实际兑换规则为准);

(2)商品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举例:若某实物商品面值100元,招标人最终结算价90元,则折扣率为90%。若某虚拟商品面值100元,招标人最终结算价80元,则折扣率为80%。采购的商品类别具体根据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实际需求为准,所有商品报价均为含税价,客户所兑换的商品包邮到家,产生的邮费由供应商承担。

6.包号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只提供成立后对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的,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1.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09: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4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提供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或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登记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如以邮件形式进行投标登记的,发送邮件时须注明“xxx(单位名称)-xxx(项目名称)-登记资料”,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登记资料,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收件人收到邮件最终时间为准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恒丰银行”供应商注册成功截图、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转账凭证(如有),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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