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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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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的提供说明即可)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或成立

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函);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统一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二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90万元整;最高限价:90万元整。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的提供说明即可)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函);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统一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日至2025年09月10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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