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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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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绿道景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绿道景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绿道景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绿道景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类似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水质净化劳务服务或水质净化维护管理类业绩。

3.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人)。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不得具有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4.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

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3.2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3.2.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2.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述资料须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3.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绿道景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成都市白鹭湾湿地公园内。

1.3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负责白鹭湾湿地公园水质净化区维护项目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为污水处理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水利提升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出水管路及阀门维护日常管理、安全管理等,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企业类似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水质净化劳务服务或水质净化维护管理类业绩。

2.3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人)。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不得具有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4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

3.2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3.2.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上述资料须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比选中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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