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云南陆东煤矿有限 公司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AI
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8日17时00分到2025年08月3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次)
1.2项目编号:DYZB/LD-设备-2025059
1.3项目概况及范围:
本项目拟利用AI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建设煤矿视频智能监控系统。系统将构建井下感知网络,接入作业现场摄像头等设备,并采用多模态融合分析技术,对人员违规行为、环境异常状态及设备异常运行等场景,实施全覆盖、全天候、高精度的实时动态识别分析与预警监控,及时推送报警信息,辅助相关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项目规模:168万元
1.7支付方式:
1.7.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经审核确认成交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后,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成交人提供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相关资料(含相关报告及数据);
(2)所有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相关技术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3)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系统正常运行,并通过曲靖市能源局验收。
1.7.2进度款:全部设备及系统自验收之日起正常运行满一年后,采购人于次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1.7.3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不计利息)。质保期从全部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运行正常、通过验收(包括取得曲靖市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及审核)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为期18个月。
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或系统软件问题,成交人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并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服务。若产品或系统软件出现故障,成交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若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或系统软件问题或故障,成交人未能解决,采购人将扣减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或质保问题已解决,将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1.7.4合同价款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贴现利息,所有贴现利息由成交人承担。
1.8交付地点: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1.9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所有设备进场;2025年9月20日前由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2025年10月1日项目竣工,同时完成所有设备初步验收测试并向采购人移交相关资料(含相关报告及数据)。
成交人须承诺:协助采购人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在2025年10月20日前通过曲靖市能源局验收,并及时报省能源局;同时,须全力配合并在2025年11月底前通过由省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及省财政厅组织的项目抽查验收。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全新的且从未被使用过。产品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以及技术性能等各个方面,都完全满足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及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验收合格。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运转以及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能够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11其他要求:
1.11.1响应单位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智能视频分析或管理的相关软件著作权或著作权授权证明,并附上相应承诺书。
1.11.2响应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与设备、软件及技术相关的问题,响应单位均能及时、高效地处理,并顺利解决。针对以上要求,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保证和承诺,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同时提供承诺书,以确保其履行承诺。
1.11.3响应单位须承诺:如成交,将提供涵盖设备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专项培训、长期售后支持及系统迭代升级的全周期技术支持,其中质保期内软件系统迭代升级服务免费提供,并确保升级后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确保整体设备通过安全监管部门验收,满足采购人安全生产需求,并提供承诺书,以确保其履行承诺。
1.11.4响应单位须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含种类、数量、单价等要素),该清单报价不计入响应总价及合同总价。同时响应单位须承诺:成交后额外赠送价值不低于合同总额3%的备品备件(从该清单中选取);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从该清单中选择备品备件,且所选备品备件单价不高于清单标注价格。针对上述全部承诺,响应单位提供承诺书。
1.11.5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但响应单位须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但需经采购人允许和事先安排。只有经过允许和安排的响应单位及其代表才能进入踏勘现场。响应单位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发生的费用(自理)。
1.11.6谈判时,响应单位须提供时长不低于10分钟的视频展示(存储于电子版U盘中),清晰呈现所投软件系统的功能演示、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实景影像等内容,以便采购人充分了解产品的实际应用效果。
1.12监督部门:采购人监督部门。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1.2响应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2产品要求:响应单位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拟投产品设备及配套设施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附上相应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财务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2022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告,响应单位可提供近三个月内(谈判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替代文件。
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至2025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3.2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2.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4.费用缴纳
4.1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Y600.00),售后不退;
4.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缴付代理服务费。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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