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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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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2、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社区食堂运营服务

3、预算金额:0.00元

4、最高限价:0.00元

5、采购需求:政府免费提供社区养老用房,为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0.1、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上述3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领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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