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第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中国银行四川省分 行“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第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3.6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拟采购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医保移动支付平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成交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银医信息化建设(第3包: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4.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5.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截至报名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占比25%及以上的股东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11.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医院的类似业绩(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系统建设合同)。(提供合同)
12.供应商是软件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授权代理相关证明文件)
13.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具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
14.提供产品中属于非安全可靠产品范围内的,需保证已纳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产品清单。(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所涉及的HIS系统供应商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内容对接HIS系统并完成互联互通,需供应商自行沟通解决,采购方不负责沟通协调、不承担除中标金额以外费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到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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