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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浏览次数:11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金额:800万元,服务周期: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成立,具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2.取得相应保险资质、年检合格,且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

3.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需有设立该分支机构的监管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4.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合作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HJL20251001

3.采购金额:800万元

4.服务内容:信贷业务押品保险服务

5.服务周期:三年

6.服务范围: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辖内二级分行和支行

7.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拟入围3-5家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入围的供应商数量与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比为2:1。初步评审入围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10家时,拟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家;初步评审入围供应商数量小于6家时,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三)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成立,具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2.取得相应保险资质、年检合格,且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

3.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需有设立该分支机构的监管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4.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四、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

获取地点、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文件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551015797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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