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吉林省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吉林省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万元,招标人为长春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项目名称:长春航空展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第三部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投标限价:79万元。
1.5项目概况:通过高质量的展览和活动,提升展会层次,提高展览质量和活动品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释放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推动文旅融合,打造航空文化旅游线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赋能长春文旅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推动航空航天产业升级,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吸引力。
1.6服务内容:为长春航空展提供导视图、地贴、平面图、道旗、展板、灯杆旗等氛围营造服务。
1.7服务地点:长春市。
1.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1.9服务质量:满足省市两级政府有关规定,符合展会行业要求,达到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办展水平,时效满足展会时限要求,达到优质服务。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相关工作。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E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标注所投项目(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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