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第二次),比选总价约450万元,新增居民楼外部电梯16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
维修(或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
2.电梯代理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比选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具有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比选。对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所有条款。否则相关比选均作否决比选处理。
比选申请人提供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鲜章。
(3)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比选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额定速度≤6m/s;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
2.1现场报名方式: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递交《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2.2非现场报名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比选申请人联系代理机构通过邮箱方式将《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
2.3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获取了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受。
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祥韵家园B区增设电梯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万元):450
比选保证金金额(万元):9
比选内容:新增居民楼外部电梯16部
中选人数量(名):1
二、资金来源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加政府补贴。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一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A级]及以上资质。
2.电梯代理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具有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
参与比选。对其授权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电梯生产制造商参与比选资格要求所有条款。否则相关比选均作否决比选处理。
比选申请人提供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鲜章。
(3)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范围应覆盖本次比选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许可参数:额定速度≤6m/s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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