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DLHT-2026-013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7854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7854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3 工期:30日历日5.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5.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5.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3 工期:30日历日
5.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5.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1.7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后。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3.1.8资质异常查询: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资质查询截图。)。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至 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YDLHT-2026-013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67854.25元;最高限价:567854.25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3 工期:30日历日5.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5.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5.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1.7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后。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3.1.8资质异常查询: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资质查询截图。)。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领取;领取文件所需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A4纸提供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远程领取方式:①-④材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邮箱hnfy1618@qq.com。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52号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0371-683258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英、毕良辉、刘畅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8439072966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英、毕良辉、刘畅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8439072966日期:2026年3月17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竞争性磋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DLHT-2026-013
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7854.25元;最高限价:567854.2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部分房屋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3 工期:30日历日
5.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5.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7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后。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1.8资质异常查询: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资质查询截图。)。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领取;
领取文件所需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A4纸提供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远程领取方式:①-④材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邮箱hnfy1618@qq.com。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5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32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英、毕良辉、刘畅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8439072966
联系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毕良辉、刘畅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18439072966
日期:2026年3月17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52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0371-6832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联系方式:王英、毕良辉、刘畅0371-5503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0371-68325838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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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