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招标
项目概况
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7.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兵鑫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4米厢货冷藏运输车(3辆)、5.1米厢货冷藏运输车(3辆)、物资配送货车(2辆)。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原件扫描件,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如供应商为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网上零申报截图或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供应商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所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06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领取谈判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2)邮件报名: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为邮件标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车辆采购
2、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1875000.00元
采购需求:4米厢货冷藏运输车(3辆)、5.1米厢货冷藏运输车(3辆)、物资配送货车(2辆)。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交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5510157978
E-mail:zhaolin9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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