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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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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华强公司关于广西南宁华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机构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FZB-2025-JK-08027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公开选聘一家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与华链基金合作,以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推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冷链物流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基金规模:2100万元,由各合伙人同比例实缴到位。

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

基金存续期限存续期3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1年,视基金运作情况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不超过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4.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被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5.基金管理团队稳定,须具备至少5名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团队成员包括本申报材料载明的产业、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人才,具备相关领域的投

资管理或从业经历。团队成员有相应的资金募集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报名费”。

6.邮件获取:

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确认。

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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