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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北京市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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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北京市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至/,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不超过171.525772万元,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迁址装修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磋商文件相关说明),项目拟锁定单价。招标编号:0701-254003140397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康泰街26号院1号楼-2至5层101-1-122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本项目拟入围1家单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1.525772万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北京分行所有,供应商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磋商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必须是“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装修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入围企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需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上述资料可分别提供,也可全部体现在授权书中)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2年8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下截图:

3.1以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提供2022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提供2022年8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以下内容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评标委员SS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4、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5、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6、本项目如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具体资质以公告为准。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本项目仅邀请库内单位参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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