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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北京市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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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北京市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资金中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顺义生态港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61152.33 平方米,建筑面积 91728.5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81233平方米,供冷面积 5760 平方米,最终供热、供冷建筑面积以测绘单位出据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类型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办公、商业、宿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具有投资或运营的案例和经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实施的含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或热泵回收系统或冷热相关的综合能源项目的投资或运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标人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顺义生态港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 SY00-3702-0005 地块。2.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61152.33 平方米,建筑面积 91728.5 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81233平方米,供冷面积 5760 平方米,最终供热、供冷建筑面积以测绘单位出据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类型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办公、商业、宿舍。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顺义)汽车核心零部件标准厂房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包括供热、供冷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4.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方,合作方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初步合作协议,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由合作方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并负责投融资、前期工作(含报批报建)、建设、设计、运营维护和移交,使用方支付合作方服务费,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将经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5.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包括投资、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建设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综合能源系统竣工完成,计划竣工完成时间 2026 年 6月 30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一标完成能源站建设)(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具体工期以满足项目整体安装、调试、验收为准。项目运营期限:供热、供冷系统:运营期 25 年,自项目整体建成且入住率(已入住租户供热面积/园区整体供热面积)首次达 50%以上开始计算运营期。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为 20年,自光伏发电系统正式并网发电之日起算。6.回报方式:项目合作期内,合作方主要收入来源于运营期提供供热、供冷、光伏发电服务而获得的服务费收入,包含项目建设总投资收回、正式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具有投资或运营的案例和经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实施的含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或热泵回收系统或冷热相关的综合能源项目的投资或运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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