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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吉林省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14

项目概况

2025招标:吉林省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肉(猪、牛、羊)禽类、蛋、奶、水果、蔬菜、豆制品、水产、冷冻预包装产品、等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己经批准,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副食品采购;

2.2采购需求:肉(猪、牛、羊)禽类、蛋、奶、水果、蔬菜、豆制品、水产、冷冻预包装产品、等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供货地点:凯旋公路客运站、客运中心站、高速客运站;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联系电话;

4.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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