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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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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资阳市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资阳高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资阳市高新区龙马大道,用地面积约200.19亩,共计建设8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79644.22m²,其中工业建筑(2#-7#楼)建筑面73620.82m²,配套设施(1#楼)建筑面积6023.4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8.比选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9.比选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比选申请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比选截止日前10日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将被否决。

10.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比选申请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比选截止日前10日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网络获取: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完成报名登记。3.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盖公章:(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不需要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主管部门颁发准许执业证明文件。(4)本项目特殊资格性条件对应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注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重新登记。4.本项目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第二次)

(2)项目预算: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建安工程费×1.45‰,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最高限价: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建安工程费×1.45‰,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工期73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

3.比选范围:项目位于资阳市高新区龙马大道,用地面积约200.19亩,共计建设8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79644.22m²,其中工业建筑(2#-7#楼)建筑面73620.82 m²,配套设施(1#楼)建筑面积6023.4m²。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成渝中部(资阳)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第二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二)限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三)比选申请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1)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2)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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