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湖北省武汉市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2025招标:湖北省武汉市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估采购金额62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4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应答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产业链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及多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所需相关货物及服务。以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为目标。部署网络安全设备,提供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实现对上层业务系统的支撑的最大化。预估采购金额6200万元。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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