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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天津市汉沽港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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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天津市汉沽港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汉沽港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汉沽港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沽港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沽港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

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9月25日到202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领取文件:“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1项和第2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若采取现金方式缴纳则无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4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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