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云南省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云南省新 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421595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根据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5.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受弥勒市新哨镇清河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新哨镇清河村委会棕白小组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1984215.95元
5.施工内容:详见详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工期要求:45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根据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5.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6.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17:00至2025年09月05日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提供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也可将加盖公章的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及经办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发送到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电子版及磋商文件费用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标本。
4.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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