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湖北省混合锅清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湖北省混合锅清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混合锅清理系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航天江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混合锅清理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混合锅清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混合锅清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即:
(1)营业执照: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项类似设备业绩,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
(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
(4)填写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投标人合规承诺清单》;
(5)信誉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具体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
(http://wenshu.court.gov.cn)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具体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③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6)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物流转运系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部分国拨,招标人为湖北航天江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混合锅清理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混合锅清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即:
(1)营业执照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项类似设备业绩,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工作内容页、盖章页);
(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
(4)填写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投标人合规承诺清单》;
(5)信誉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具体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
(http://wenshu.court.gov.cn)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具体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③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6)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商将本项目信息费通过企业转账的形式(如为个人转账,则须对转账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转至下列账户信息后,将转账成功的回执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资料扫描件提交至平台,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招标范围:
①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终验收合格)。
②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全面负责系统的设计、制造和供货,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7.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湖北航天江河化工有限公司)。
7.3质保期质保期2年,从设备通过验收,甲方签署验收结论的当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下的维护、保养及更换零部组件。质保期满后,如用户有要求,乙方应长期负责有偿维修、维护。
7.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7.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制造、3个月内安装交货。
7.6交货方式:供应商送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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