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天津市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天津市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运河武清段核心监控区生态环境重点企业及污染源排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者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声明函。
7.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法人章,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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