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招标人为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2516.5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002)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003)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1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3项目负责人:须有一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2.5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1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3项目负责人:须有一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2.5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1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3项目负责人:须有一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2.5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②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公司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资金为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古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2.2招标范围:一标段配置更新转运站垃圾清运大钩臂车3辆、6m³垃圾清运钩臂车2辆、3m³垃圾清运钩臂车8辆、15t后压缩车3辆、5t后压缩车5辆、3t后压缩车6辆、1t自装卸式垃圾清运车4辆、大件垃圾收运车(纯电动自卸车)1辆、18t洗扫车2辆、12t洗扫车1辆、10t餐厨垃圾清运车2辆、5t餐厨垃圾清运车3辆;二标段:垃圾转运站设备更新12套整体式垃圾压缩机;三标段:更新文化园内部操作机械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
2.3招标规模:约2516.53万元。
2.4项目地点:丽江市境内。
2.5供货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成后2025年12月31日前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所有车辆落户及上牌;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个月内;三标段:自合同签订完成后1个月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7质保期要求:一标段:验收合格后整车质保期为3年,电池质保期为8年;二标段:垃
圾压缩机质保期2年;三标段:挖机、装载机质保期为3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3项目负责人:须有一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历。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2.5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函)。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国家法定假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公司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4、资料费:800.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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