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亚金花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亚金花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市红塔区亚金花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玉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90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溪市红塔区亚金花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溪市红塔区亚金花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1)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给予小微(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型企业扶持政策。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具备相应供货和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若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2)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注:①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4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的规定,2022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换证的,电梯制造商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②如办理的新版资质证书无明确许可参数,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许可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2.3.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3.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0月09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完成本项目电梯的旧电梯拆除、机房整改、井道整改、厅门修复、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处理、电梯采购、包装、运输、库存管理、现场装卸、搬运、钢架搭设、土建施工、厅门门套修复等及电梯安装施工安全、产品质量、检验(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证)、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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