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上海市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上海市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东方明珠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
6、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关项目业绩。
8、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16时00分到2025年10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上述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3天以上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保洁服务招标。
2、项目内容:为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D11-01地块(不含宿舍)提供保洁服务,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个项目地块内的楼宇保洁及地块外围保洁工作,包括不限于服务范围内的大堂、走道、电梯、卫生间、服务功能性用房(如值班房、会议室等)、公共区域、附属设施、设备机房、各类栏杆、雕塑物、构筑物、屋顶平台、园区道路等的室内和室外保洁,配合做好服务质量的检查、抽查、监督及整改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点: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2028年12月31日止。
5、采购预算金额:保洁主管含税单价10000元/月、楼内保洁人员/其他保洁人员/外围保洁人员含税单价4800元/月(任意一个报价大于上述采购预算将否决其投标)。
6、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3)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4)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6)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或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关项目业绩[合同件为准]原件的复印件;(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邮箱、手机。
备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超过以上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