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北京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北京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丰富触达渠道,赋能采购人对客营销,采购人拟开展5G阅信服务采购。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5G阅信相关服务和对应号码服务。具体包括:(一)5G阅信解析方面:根据采购人要求,个性化定制5G阅信模板,根据传统文本信息中指定的链接,将成功递送到客户手机的传统文本信息在手机终端解析展示为5G阅信,即具备互动能力的多媒体智能信息。(二)号码通道服务方面:提供“106****95566”长号码(下称95566长号码,****最多为4位数字),实现采购人向三大电信运营商客户提供5G阅信及各类短信发送、接收功能,包括采购人发送客户的下行短信、客户回复采购人的上行短信。(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2家。按照采购人2024年营销短信发送量的约70%、30%,将总行各使用方及各一级分行划分为两组,分别由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的供应商提供发送服务。如1家供应商服务中断,该供应商服务恢复前,由另1家供应商代替提供服务,保障采购人业务连续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有六大行总行级(不含总行直属机构及附属公司)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级(不含总行直属机构及附属公司)具有5G阅信服务(包括智能短信、5G短信、5G智慧消息、智慧短信等与5G阅信相同仅名
称不同的服务,下同)或普通短信相关项目案例或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企业500强总部具有5G阅信服务相关项目案例。
注:(1)国有六大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指: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下同。
中国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5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为准。
(2)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须由供应商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信息服务业务,业务服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G阅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JSTCC2500526104
三、项目情况:
为丰富触达渠道,赋能采购人对客营销,采购人拟开展5G阅信服务采购。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5G阅信相关服务和对应号码服务。具体包括:
(一)5G阅信解析方面:根据采购人要求,个性化定制5G阅信模板,根据传统文本信息中指定的链接,将成功递送到客户手机的传统文本信息在手机终端解析展示为5G阅信,即具备互动能力的多媒体智能信息。
(二)号码通道服务方面:提供“106****95566”长号码(下称95566长号码,****最多为4位数字),实现采购人向三大电信运营商客户提供5G阅信及各类短信发送、接收功能,包括采购人发送客户的下行短信、客户回复采购人的上行短信。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2家。按照采购人2024年营销短信发送量的约70%、30%,将总行各使用方及各一级分行划分为两组,分别由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的供应商提供发送服务。如1家供应商服务中断,该供应商服务恢复前,由另1家供应商代替提供服务,保障采购人
业务连续性。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1年。
续签管理采购人可按成交供应商本次服务单价签署后1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有六大行总行级(不含总行直属机构及附属公司)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级(不含总行直属机构及附属公司)具有5G阅信服务(包括智能短信、5G短信、5G智慧消息、智慧短信等与5G阅信相同仅名称不同的服务,下同)或普通短信相关项目案例或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企业500强总部具有5G阅信服务相关项目案例。
注:(1)国有六大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指: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下同。
中国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5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为准。
(2)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须由供应商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信息服务业务,业务服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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