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惠州市江南街道卧佛山生态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惠州市江南街道卧佛山生态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南街道卧佛山生态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1.362428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南街道卧佛山生态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南街道卧佛山生态系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日(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n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提供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及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近6个月任意1月响应供应商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哭购网(www,ce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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