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招标人为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0701-2540SC060490
2.项目名称: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聘2025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1名(如联合体中标算作1名主承销商),负责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的发行策划、申报、审核、发行、承销、上市等全过程的服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崇州市鼎兴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等。
4.发行期限:3-5年
5.项目预算:以发行量人民币15亿元计算,发行期限按5年计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25万元/年,合计1125万人民币。本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得超过实际承销总额的1.5‰/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债券发行成果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拟采购承销服务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应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联合体;
2.投标人均应具有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证券公司,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作为代表办理投标事宜,除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牵头方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分依据。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或中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5年8月1日9:00时到2025年8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3.有意向的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5510157978
E-mail:zhaolin9888@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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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