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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北镇区级重点专项拆除项目一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6
浏览次数:6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怀北镇区级重点专项拆除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625210200014732-XM001

项目名称:怀北镇区级重点专项拆除项目—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本项目违章建筑强制拆除之前提供人员培训、法规政策宣讲,现场见证,后期法律诉讼服务等。

为本项目违章建筑强制拆除之前提供人员培训、法规政策宣讲,现场见证,后期法律诉讼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27至2025-10-3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1-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5)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5.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5.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5.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5.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5.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5.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5.7电子开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现场电子开标。在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5)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6)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5.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5.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5.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5.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5.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5.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5.7电子开标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现场电子开标。

在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贺晓飞,010-69661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203室

联系方式:张跃,010-8295295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跃

电 话: 010-82952950-824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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