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四川省绵阳市起重机制造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招标:四川省绵阳市起重机制造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起重机制造及安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37.569309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起重机制造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起重机制造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重机制造及安装(项目名称)己由招标人上级机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起重机制造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2.1.1项目名称:起重机制造及安装
2.1.2项目编号:25CLA43E02551
2.1.3建设单位:某单位
2.1.4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2.1.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7.569309万元,其中子项目A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4.922356万元,子项目B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2.646953万元。
2.1.6建设规模:
该起重机制造及安装项目起重机共12台,其中子项目A有6台,子项目B有6台。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子项目A及子项目B所示全部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电控系统和轨道供应及安装;按规范要求取得使用许可证;竣工资料与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供货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方案及设计图纸)通过有采购方参加的评审。
制造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起重机的制造和出厂验收。
安装调试周期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采购方通知供货方进场。供货方接采购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通知要求进场的起重机的安装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接采购方最后一批(台套)起重机进场安装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合同竣工验收。
首台套起重机进场安装时间预估(2025年12月),最后一批(台套)进场安装时间预估(2026年6月)。起重机出厂验收后,至通知进场安装之日止,期间等待时间不计入合同执行周期。
2.4质量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标准及相关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投标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许可项目至少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类型至少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
3.2财务要求
3.2.1提供2022至2024年连续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第三方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全文(含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②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能够说明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资信证明文件(若证明材料上标注“复印无效”的,则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及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③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如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正文必须包含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页)和相应的财务报表,缺一不可,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如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
3.3信誉要求
3.3.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
3.3.4投标人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为“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
3.3.5企业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1个80 t(含)以上门式或桥式起重机制造业绩(以采购方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使用移交证明材料时间,或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
3.5项目负责人
3.5.1投标人提供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5.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
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足无法提供12个月的,提供自签订劳动合同当月或次月起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若投标人为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因单位性质依法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单位盖章的承诺,承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3.6委托代理人
3.6.1应为投标单位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标明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提供其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6.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连续缴纳不少于36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足无法提供36个月的,提供自签订劳动合同当月或次月起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若投标人为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因单位性质依法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单位盖章的承诺,承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其他
3.7.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2;
(4)提供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公告附件3)。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07时30分起至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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