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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2
浏览次数:12

项目概况

2025招标:连云港金 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金鹰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2025招标: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除成立之年外,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桥架供货项目。

注: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准,并将供货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9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2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e.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908:30到2025-09-0218:00

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3)营业执照(复印件);(4)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916: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916:00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金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金鹰置业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桥架的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3项目地点:连云港金鹰麓院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14.0017万元

2.8推荐品牌:连云港天路电器、南京广盈电器、连云港鑫港电器

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2025招标: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除成立之年外,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桥架供货项目。

注: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准,并将供货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9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2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6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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