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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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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监控室拼接屏模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记录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地税及附加费。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标书费8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①报名时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可简写)+所办事项、所投包号(报名或其他)”。供应商须在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电子邮箱等信息)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③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时间为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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