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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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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勐腊试验区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双版纳诚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渺大道35号1栋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勐腊产业园区勐满片区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BNCH-CG-202514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报名除外);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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