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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中医医院彭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中药房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1
浏览次数:4

项目概况

彭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中药房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298

项目名称:彭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中药房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3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包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包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包4:无采购包5: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3: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采购包2:(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采购包3:(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采购包4:(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涉及采购清单“直服粉剂”列表中产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直接口服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④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⑤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包5:(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采购包1: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采购包2: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采购包3: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采购包4: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涉及采购清单“直服粉剂”列表中产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直接口服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④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⑤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5:

(1)①若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若为药品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还应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编号:51018225210200006793、51018225210200006794、51018225210200006795、51018225210200006787、51018225210200006791、51018225210200006603、51018225210200006786。2.预算金额:包1:15,658,881.50元,包2:9,485,502.87元,包3:8,747,722.99元,包4:10,605,470.42元,包5:8,832,422.22元。3.最高限价:包1:15,657,961.13元,包2:9,485,502.53元,包3:8,747,722.12元,包4:10,579,712.13元,包5:8,832,422.22元。4.采购品目:A07029900其他医药品。5.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电话:028-83888323;监督部门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6.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6.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7.因系统固化,本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预估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适用所有包件)

1.计划编号:51018225210200006793、51018225210200006794、51018225210200006795、51018225210200006787、51018225210200006791、51018225210200006603、51018225210200006786。2.预算金额:包1:15,658,881.50元,包2:9,485,502.87元,包3:8,747,722.99元,包4:10,605,470.42元,包5:8,832,422.22元。3.最高限价:包1:15,657,961.13元,包2:9,485,502.53元,包3:8,747,722.12元,包4:10,579,712.13元,包5:8,832,422.22元。4.采购品目:A07029900其他医药品。5.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电话:028-83888323;监督部门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6.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6.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7.因系统固化,本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预估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适用所有包件)

名称:彭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大道北二段999号

联系方式:028-83811193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项目联系人:胡皓、高阳、丁欣、刘燕、蒋德林

电话: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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