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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江西省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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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招标:江西省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TFCK2025-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7.9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宇创网络科技开发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157.9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TFCK2025-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项目编号:TFCK2025-05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4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月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0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工作日),每日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某单位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1.2招标内容:基于现有综合业务系统二期功能,二期升级需完成功能需求优化。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157.9万元(不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7.9万元(不含税)。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成交份额100%。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周期:3个月完成系统初验,并上线试运行,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系统上线后平稳运行3个月且运行期间的BUG均修复完成并通过招标人测试由中标人发起竣工验收申请,最终以招标人签署《系统验收报告》后,视为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系统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系统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20%

1.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1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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