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7.000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企石镇南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47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企石镇南坑村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7时30分
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领购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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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